×

趣味百科

非常经典的读书名言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7-05-25 浏览4249 评论3
1、三更灯火五更鸡,正是男儿读书时。黑发不知勤学早,白首方悔读书迟。——颜真卿 2、鸟欲高飞先振翅,人求上进先读书。——李苦禅 3、业精于勤,荒于嬉;行成于思,毁于随。——韩愈 4、莫等闲,白了少年头,空悲切。——岳飞 5、立身以立学为先,立学以读书为本。——欧阳修 6、少壮不努力,老大徒伤悲。——《汉乐府·长歌行》 7、非学无以广才,非志无以成学。——诸葛亮 8、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——杜甫 9、要知天下事,须

趣味百科

文化大革命,了解了文化大革命,也就知道为什么坏人变老了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7-03-25 浏览2154 评论0
网上有一句话,很火:不是老人变坏了,而是坏人变老了。了解了文化大革命,也就知道为什么坏人变老了。“文革”一词,对于00后,或者10后来说,应该是一个陌生的名词,或许,压根都没听过。对于80后,90后来说,就像神一样的存在,很难相信新中国竟还有如此黑暗没有人道的时期。而更早出生的人,才能切身体会到文革的黑暗,文革的惨吧文革”这个词语一直是中国互联网的敏感词语,一些人更不愿意承认新中国建立之初,有如此惨绝人道的事情发生,更不允许互联网出现任何有关文革的字面,尤其叙述真实事情的内容。随着改革开放,随着
中国人文
关于成功的励志名言

趣味百科

关于成功的励志名言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7-02-25 浏览8653 评论0
1、在强者的眼中,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 2、别人能做到的事,自己也可以做到。 3、我们必须拿我们所有的,去换我们所没有的。 4、只要你确信自己正确就去做。做了有人说不好,不做还是有人说不好,不要逃避批判。 5、只要更好,不求最好!奋斗是成功之父。 6、没有不会做的事,只有不想做的事。 7、路,是自己走出来的;机会是自己创造出来的。 8、失败的定义:什么都要做,什么都在做,却从未做完过,也未做好过。 9、生活总是让我们

趣味百科

未标记标记题目 信息文本 一、选择填空题(每题10分,共5题) 题目1 正确 获得10.00分中的10.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— I think riding a bike anywher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6-10-29 浏览1311 评论0
标记题目信息文本 一、选择填空题(每题10分,共5题) 题目1正确获得10.00分中的10.00分标记题目题干— I think riding a bike anywhere is healthy and convenient, but I'm afraid the bike would be stolen. — ______________ .选择一项:A. Bikes are easy to be stolen.B. Then don't rid

趣味百科

未命名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6-10-28 浏览1683 评论0
标记题目信息文本 一、选择填空题(每题10分,共5题) 题目1未回答满分10.00标记题目题干-What about mailing it in the fastest way?-_____________________.选择一项:A. Thank you very muchB. Post office is over thereC. By air mail反馈你的回答不正确解析:本题考核“表示建议”的交际用语。What about引导的问句实为建议。C项表示用航空邮递,选
关于成功的励志名言

趣味百科

关于成功的励志名言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6-07-29 浏览1446 评论0
31、要生活得漂亮,需要付出极大忍耐。一不抱怨,二不解释。 32、命是弱者的借口,运是强者的谦辞,辉煌肯定有,就看怎么走。 33、如果要给美好人生一个定义,那就是惬意。如果要给惬意一个定义,那就是三五知己、谈笑风生。 34、本来无望的事,大胆尝试,往往能成功。 35、经过大海的一番磨砺,卵石才变得更加美丽光滑。 36、不可压倒一切,但你也不能被一切压倒。 37、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,必须能耐得住寂寞单干。 38、失败只是暂时停止

趣味百科

21 、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所附条件成就时,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   [ 案情 ]   原告 方新良,男, 37 岁,干部。   被告 周士明,男, 56 岁,工人。   被告周士明有砖木

幻于人间 幻于人间 发表于2016-05-28 浏览1305 评论0
21 、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所附条件成就时,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  [ 案情 ]  原告 方新良,男, 37 岁,干部。  被告 周士明,男, 56 岁,工人。  被告周士明有砖木结构瓦房三间,座落在某市解放西路 138 号。因房中没有水暖设备,离单位较远,生活、工作都不方便,曾流露出想将该房卖掉,另租公房居住的意思。后来,经本单位职工黄锦云介绍,原告方新良与被告相识。原告刚从外地调入该市,妻子、儿女也随之调入,因无房居住只好暂住农村老家。原告得知被告想卖房,即表示自己想买,经双方商定,原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