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XXXXX商品房认购书
甲方(出卖人): 乙方(买受人):
甲乙双方确认本认购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基本要素,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。乙方声明对所认购的物业状况、交易条件,周边环境已有充分的了解。
乙方自愿依下列条件向甲方认购XXX项目 号楼 单元 室(以下简称该房屋)。建筑面积 平方米,获 优惠后,按建筑面积计算,单价为 元/平方米,合计人民币 元整。
乙方自愿向甲方认购地( 上 / 下 )储藏室编号 ,建筑面积 平方米,获 优惠后,按建筑面积计算,单价 元/平方米,合计人民币 元整。
乙方自愿向甲方认购地下车位编号 ,获 优惠后,按套计价,合计人民币 元整。
备注:以上房源简称该房屋
一、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:
1、一次性付款: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房款 元(含定金),并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次日起 日内与甲方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
2、按揭付款( 贷款):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的 %,即房款¥ 元(含定金),余款(即¥ 万元)向银行/公积金申请贷款支付。乙方需在 年 月 日前(最长不超过缴纳首期款后5天内)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手续,并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乙方的实际按揭年限、按揭利率、按揭成数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。若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低于乙方的申请金额,该差额部分乙方应在签订本认购书10日内付清。
3、分期付款: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¥ 元(含定金),并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或《全款分期协议》;于 年 月 日前付清¥ 元,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;于 年 月 日前付清¥ 元;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剩余款项,即 元,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相应房款,则乙方按照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或《全款分期协议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
二、若乙方未在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内支付首期款及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则视为乙方同意无条件退房,甲方无须通知乙方,有权解除本协议,将该房屋另行销售,乙方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,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。
三、如乙方履行完毕本认购书义务但甲方未能为乙方保留该房号的,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,但不再承担其他责任。
四、乙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签订依据,并同意甲方按照本认购书所体现的房源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。不再将认购房源拆分签订。
五、乙方同意签署本认购书后不增减名、不换名、不换房、不退房等,若乙方提出解除、变更认购书,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,同时,乙方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,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买受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,甲方同意办理的,双方就相关事宜签署书面协议。
六、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认购书所载明的电话、微信/QQ、通讯地址为准,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甲方按上述电话、微信/QQ、通讯地址等联络不到乙方,则视为甲方已履行通知送达义务,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。
七、乙方已阅读并理解、同意甲方在销售中心公示的各项文件、证书、重要提示及各样板条款,并同意完全按该样板条款签署上述各合同,不再变更,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。
八、本认购书一式三份,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凡因本协议发生之任何争议,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甲方(签章): 乙方(签章):
地址: 身份证号:
电话: 通讯地址
经办人: 销售经理: 联系电话
财务: 微信/QQ: